我市实施30条禁令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4项招生录取信息公示
日前,我市全面启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为做好人民满意的考试招生,努力提升考生和招生高校的满意度,我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24项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落实“阳光工程”,通过实施30条禁令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我市在录取期间公示的招生录取信息共计24项。“比如,今年招生考试政策规定、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各批次录取时间、举报电话等24项。”市高招办工作人员介绍,同时,我市通过实施不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等30条禁令,来实现招生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安全、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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